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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农村垃圾治理的建议

时间:2017-09-13 10:29:43信息来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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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恩施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用3年时间,全省范围内90%的县(市、区)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这一目标,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齐心协力、紧密配合、上下联动,扎实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认识仍未到位、保障依然乏力、体制尚待理顺、机制还需完善、技术相对落后等问题还明显存在,做好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还需要围绕“加大硬投入、提升软实力”做文章,在现行体制暂难调整的情况下,在领导、运行、保障、考核、问责等机制上狠下功夫: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环境状况的严峻性和环境保护任务的艰巨性,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加大政府的投入力度,完善环境保护规划,逐步建立“市级推进、乡(镇、办)实施、村级落实”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分级负责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体推进”原则,实行首长负责制。成立市长任组长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同时,建立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多部门共同推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规范运行
  明确农村垃圾管理的主体、责任、权力、范围,做到农村垃圾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一是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二是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运行模式。“户集”:各村辖区内所有单位、门店、摊位,农户负责自家和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自备垃圾袋或垃圾桶(内套塑料袋)盛装好垃圾,并按规定的时间存放于自家门口或规定地点。人口密集区设置垃圾桶,采用垃圾压缩车收集。其他区域采用垃圾箱和钩臂车收集。“村收”:各村保洁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到指定垃圾收集点或垃圾填埋场,并负责做好本村道路、河沟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乡镇转运”:各乡镇将各村收集的垃圾经过垃圾压缩转运站压缩后,集中就近转运到垃圾填埋场。“区域处理”: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规范集中处理;对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可因地制宜,采取“统一收集、就地处理”的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强化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倡议书“小手牵大手”、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垃圾污染的严重性和治理污染的紧迫性,宣传农村垃圾处理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自身健康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农村无害化处理知识,从而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文明公德意识,自觉遵守垃圾处理管理制度,自觉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整洁。组建常年入户宣传指导员队伍入户宣传及指导户分类收集工作。
  三、落实保障
  建立健全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一是资金保障。本级财政投入,以上年度预算投入为基础,确定一定年度增长比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和吸纳社会资金、民间资本等投入到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中。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逐步解决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环节中的资金问题。加大乡改镇工作力度,拓宽农村垃圾处理经费渠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农村垃圾处理项目资金的支持;依法出台相应规定,对农村地区的污染者征收一定数额的垃圾卫生费、处置费,保障农村垃圾处理各项机制的运营。二是法制保障。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建议运用自治州的立法权,为农村垃圾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设备保障。按照“建制镇和较大乡建设一座垃圾压缩中转站,每个站配置1—2台转运车;每个场镇配置1—2台钩臂车,配套10—20个垃圾箱;部分行政村配置1台小型垃圾收集车(三轮车或长安车)”的标准配置设备。四是技术支持与保障。借鉴宁波市统一发放编码垃圾袋,通过扫码即可明确那户分类不到位以及垃圾焚烧和垃圾发电成熟技术,在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探索“以城带乡”、“整合融资”的模式。采取PPP模式融资筹建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时,统筹考虑各乡镇的实际情况,一并建设相应的“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厂”或“垃圾卫生填埋场”。充分利用市场,实行多种垃圾清扫保洁外包模式。五是机构人员保障。各乡(镇、办)设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机构,明确编制,配备人员,并整合市发改、农业、环保、住建等多个部门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职责,负责日常监管和设施运维。逐步推行在环境敏感、污染集中、条件允许的乡(镇、办)设立环保办,配备环保专干。
  四、细化考核
  进一步发动全市上下积极开展清洁乡村主题实践活动,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突出解决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问题。建立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会”制度,由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一月一次工作督查汇报会,一季一次专题会,半年一次现场会。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建立“一季一督查、一公示,一季一暗访、一通报”制度,推动难点问题解决,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格奖惩
  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采取召开汇报会、现场会和组织专项督查、检查等形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工作主动、行动迅速、成绩显著的村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每年评选一批垃圾治理工作先进乡镇,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于工作拖拉、进度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市政府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办)、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市考核办负责做好相关考核工作。各乡(镇、办)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村的监督、检查、考核,对户分类、户收集做法到位的农户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