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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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12号的答复

时间:2017-10-19 16:59:47信息来源:阅读:

曾召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和扶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良性发展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分析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您的提案收悉后,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十分重视,由市农业局副局长代成山牵头,产业化科具体承办,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您的建议很好。大力发展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市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发展。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财政项目资金和县(市)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的扶持对象。2015年,通过积极争取我市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项目,对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种植大户新建的44座通风库、冷藏库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进行了补助,补助资金189万元。二是加强指导,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州级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三是加强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等培训活动,提升了基层农技人员服务“三农”的水平和能力。四是积极推广“猪、沼、菜”、“猪、沼、茶”、“猪、沼、果”等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的试验示范,确保化肥、农业使用量的零增长。开展“有机农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和农业“三品一标”推广应用,打造富硒、有机、绿色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五是落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六是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对积极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励。截止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244家,家庭农场达252家,带动农户7万多户,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力量。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市场主体发展,为我市“三农”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恩施市委农办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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